宁波日报讯(曹爱方 章婕妤
方理力)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嘉隆工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被处以8万元的行政处罚。
位于江北区宝成路的宁波嘉隆工业有限公司,其发黑车间及钢丝表面处理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2003年8月20日,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黑车间及钢丝表面处理项目生产,并进行了处罚。然而,到今年11月16日,环保部门发现该公司未搬迁,也未停止发黑车间和钢丝表面处理项目生产。经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废水依然超标排放。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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