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楚云
贤逸
宁波晚报讯慈溪三北镇的阿强没想到,妻子小燕一年前同他发生琐事之争后,离家出走竟会一去不复返;他更没想到,整理小燕留下的物品时,竟发现小燕有两张身份证———写着小燕名字的身份证上不是小燕的照片,而印着小燕照片的身份证上不是小燕的名字!阿强糊涂了。
相识结婚已四年
2000年7月,当时23岁的阿强经邻居介绍,认识了漂亮甜美的湖南姑娘小燕。阿强第一眼看见小燕,就被她的美貌吸引,开始了热烈的追求。
小燕告诉阿强,自己家境贫寒,是独自从湖南来慈溪打工的。车间里繁琐无味的工作使她觉得很疲惫,再加上人生地不熟,又想念家乡和亲人,她经常一个人悄悄流泪。小燕说阿强人很好,值得托付终身。
交往两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办了婚礼。婚后两人感情不错,村里人都觉得阿强好福气,娶了一个漂亮姑娘。
风云突变去年起
去年10月,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小燕一气之下竟离家出走了,并从此杳无音信。
今年5月的一天,失望的阿强着手整理小燕留下的物品,不想会翻到这两张身份证。印着小燕照片的那张身份证上,赫然写着另外一个名字“小艳”;而写着小燕名字的身份证上照片,经他再三辨认还是没法与漂亮妻子划上等号,那是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女人。
阿强傻眼了,原来跟他生活了三年的小燕真实名字叫小艳!而且,当初跟他登记结婚时才16岁,根本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当时,她谎称掉了身份证,叫家里寄来一张“户籍证明”,来证明她名字叫小燕、年龄已到20岁,骗了他,也骗了婚姻登记机关。
共同生活三年,他竟不知妻子的真实身份!阿强细细回想,这婚后几年自己也真的从没见过妻子使用身份证。不明不白地来到身边,又不明不白地离开自己,阿强带着一肚子气,于7月下旬将妻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
真相大白法庭上
阿强的妻子目前下落不明,怎样查明她的真实身份?经阿强申请,慈溪法院与湖南当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结果发现,写着小燕名字的身份证上的号码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说是个假身份证!而印有小燕照片的、名字为小艳的身份证是真实的。
阿强又请当时的介绍人及邻居们,对小艳身份证上的照片和结婚证上的照片进行辨认,大家一致向法院证实,与阿强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就是她!法院据此确认被告为小艳。
本月27日,慈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小艳虽没出庭参加诉讼,但法院根据原告阿强提供的证据,依法认定被告小艳是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隐瞒真实身份与年龄,在明知未达婚龄的情况下与阿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直至阿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她的年龄仍不符合法定的婚龄,她与阿强的婚姻不具备合法婚姻的实质要件,为无效婚姻。
昨天,慈溪法院判决原告阿强与小艳以“小燕”名义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