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深圳“东海花园”建在先,宁波“东海花园”建在后,两楼盘同名,后者是否侵权?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在对深圳东海房地产发展公司诉宁波雅戈尔置业公司“东海花园”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一审宣判中,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深圳东海房地产发展公司的要求宁波雅戈尔置业公司停止侵权、更改楼盘名称、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被驳回。
“东海房产”掀起维权潮
1997年,深圳东海房地产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房产”)在深圳开发东海花园住宅小区。2002年,“东海房产”开始对“东海花园”商标进行注册,当年四五月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东海花园”注册商标。去年,“东海房产”先后发现广州、佛山、杭州、宁波、威海都有以“东海花园”命名的楼盘。“东海房产”认为,“东海花园”是他们的注册商标,其他房产商在楼盘冠名、销售等方面采用“东海花园”品牌,侵害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去年7月,他们把广州、佛山、杭州、宁波和威海的5家房产商都告了一状。
宁波的“东海花园”只是地名
1999年,“雅戈尔置业”在宁波江东通途路地块开发商品房住宅小区取名“东海花园”,2002年建成并交付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现成为合法标准地名。“雅戈尔置业”认为,他们楼盘取名“东海花园”只是地名,并非商标,不构成对“东海房产”的商标侵权。
一审判决明确,楼盘名称不能成为商品商标,不在《商标法》保护之列。因为《商标法》规定使用商品商标的商品只能是动产(包括生活消费品和生产消费品),而房屋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属于不动产。“东海房产”只是在服务上享有对“东海花园”的商标专用权,楼盘冠名“东海花园”不构成对他们侵权。
一审宣判还指出,“东海”是公知的地理区域,它作为地名的知名度远远高于作为商标的知名度,“东海房产”选择“东海”这一地理区域名注册为服务商标,应当预计法律对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地处东海之滨的宁波开发房地产使用“东海花园”之名应属正当。另外,“东海房产”注册“东海花园”商标后也从未在宁波进行过宣传,也不是驰名商标,不存在购房者对之误认或混淆的问题。
楼盘的创作设计并非不受法律保护
一审的审判长在本案宣判后向记者介绍,国内房产楼盘名相同相近引出的商标侵权纠纷第一案,是深圳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香榭丽花园”房产开发商一案。上海市一中院于去年9月10日一审判决驳回美地置业索赔1440万元并要求得到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至于“东海房产”在广州、佛山、杭州和山东威海的诉讼,目前都没有判决。
审判长表示,尽管楼盘名称不在现行《商标法》的保护之列,但对于著名楼盘在名称被“借用”、特有设计被模仿并存的情形下,房产商还是可以尝试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提起诉讼,争取维权。
■相关链接
楼盘重名何其多
□记者程旭辉
本报讯尽管宁波的“东海花园”昨日胜诉保住了小区已用了5年多的名字,但这场官司却也反映出了甬城房产界的一个现状:与外地楼盘重名的本地楼盘相当多———虽然知道宁波“星河湾”单身公寓的人不是特别多,但广州的“星河湾”在房产界却是一个响当当的楼盘名字;宁波的“华侨城”小区以解决小区停车难上的好做法而被媒体屡次提及,而在深圳它也是一个高档楼盘的名称;宁波有“在水一方”,北京也有个“在水一方”,有房产企划人士称全国各地有很多与其同名的楼盘:“这个名称已被用滥了……”
在楼盘重名的背后,隐藏着甬城房产界营销企划水平的不足。业界普遍认为今年甬城楼市将进入品质、品牌竞争时代,而楼盘名称作为房产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形式之一,理应受到重视。昨日这场官司的主角———“东海花园”开发商雅戈尔置业方面人士就表示,尽管赢了官司,但它也给宁波的开发商发出了警告:新楼盘取名当慎重了。来自市商标事务所的消息说,目前宁波注册楼盘商标的开发商还不到三成!一旦有外地已注册的楼盘像这次的深圳“东海花园”较起真来,就会比较麻烦。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