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张阿久沈建燕)花2000元钱购得的新手机内,竟存有19条短信;本应获得两块原装电板,结果却只得一块赠送电板。受欺的陈某与象山石浦某电讯器材商店交涉未果后,一怒之下告到了法院。近日,象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返还所购手机,电讯器材商店返还陈某手机款,再赔偿陈某手机款一倍的损失。
去年8月的一天,陈某在石浦某电讯器材商店购买了一只诺基亚6100手机。当日使用手机时,发现手机内竟存有19条短信,另外清单上列明赠送两块手机电板,他只得到一块。陈某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投诉。经调查,电讯器材商店承认手机曾被营业员偷着使用过。象山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认定商店将使用过的手机作新手机销售给陈某,已构成欺诈,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的决定。后因陈某与电讯器材商店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诉到了法院。
象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店应对所雇用的营业人员实施的与工作有关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将已使用过的手机故意出卖给陈某,且只赠一块电板,不配两块原装电板的行为属欺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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