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景波实习生张裕定
宁波晚报讯“父亲已去世两年多了,最近,因继承父亲的遗产,父亲方的亲戚认为我不是父亲亲生的,向法庭提出要求叫我去做亲子鉴定,像这样的无理要求,我可不可以拒绝?”近日,在我市某高校读书的王小姐来到本报新闻热线讲述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王小姐说,10多年前她的父母就离异了,她是由她母亲抚养长大的。独身的父亲于2002年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最近,王小姐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按照有关国家继承法的规定对遗产提出了继承权。然而,父亲方的一些亲戚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王小姐不是他父亲亲生的,并据此向当地的法庭提出,要求王小姐做亲子鉴定,证明她跟她父亲是亲生父女关系后,才能继承她父亲留下来的财产。
昨天,王小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父母亲10多年前离婚时由法庭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里面的材料能明确证明王小姐的身份。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转换也能明确证明已更名的王小姐就是当时跟她母亲走的那个女儿。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的俞建伟律师表示,无论王小姐是否是其父亲的亲生女儿,都不会影响他们父女关系的成立,也不影响她具有继承权,王小姐可以拒绝亲子鉴定。浙江锦屏律师事务所的方善康律师也表示,王小姐父亲方亲戚认为王小姐不是她父亲的亲生女儿,应提供证据来推翻法庭的《民事调解书》和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
市戒毒中心基因测序室的医学专家谢医师认为,王小姐的父亲已去世两年多,骨灰上的DNA样本已无法提取,所以无法再做亲子鉴定。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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