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东法
宁波晚报讯一个专门在街头抛物行骗并伺机盗窃的小团伙日前在江东区法院受到了审判,4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决执行4年半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至5万元罚金。
去年5月6日上午8时许,刘宏、贺彩红、刘志雄、刘军与邹梨花(在逃)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江东区张斌桥菜场门口,见一年轻妇女正准备到附近银行存钱,刘宏将事先准备好的钱包掉落在地上,随后,贺彩红出来捡钱,再与邹犁花一道叫住了那年轻妇女。
在“见者有份,大家平分”的引诱下,年轻妇女被骗上面包车。刘宏转身“追”上面包车,怀疑几位妇女捡钱,要求她们互相翻查口袋和包。邹梨花趁机窃取被骗上车妇女包内的1.51万元现金,又翻出一本存折交给刘宏。
刘宏对被骗上车妇女提出“怀疑”:丢失的钱可能已被存入存折中!他表示要到银行查询一下,诱使被骗上车妇女说出存折密码,同时暗中将存折塞给刘志雄,刘志雄立即拿存折提取存款3万元。一伙人作案后逃离现场。
去年7月2日,他们又采用同样手段行骗一次。7月9日上午,江东警方抓获了这伙人。邹梨花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后竟趁机逃脱。经查,这伙人去年4月22日在衢州也有一次诈骗活动,骗得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金项链和一本存折,从存折中提取了7万余元现金。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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