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冯小平通讯员王建鲁)前天,鄞州工商分局高桥工商所在对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中,发现两家个体户私自对营业执照进行涂改,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其作进一步的处理。
在当天的验照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在高桥镇开沙发店的王某自作聪明地在营业执照上大做文章,把原先执照上核发的经营方式“加工”涂改成“零售”。王某承认由于加工生意清淡,想改做零售生意,在没有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涂改是为了图方便。无独有偶,在接下来的检验中,工商人员又发现在高桥镇开小店的个体户朱某也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涂改,而且技术相当高明,先用刀片刮去执照上的字,再工整地手写上去,企图以假乱真,但还是被执法人员识破。
工商人员指出:对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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