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诸新民通讯员愈全志琦)寒假刚过,小朋友们都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江北的文文(化名)小朋友却只能痛苦地躺在病床上,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劣质烟花惹的祸。
元宵节晚上,文文跑到生宝路上一家烟杂店买了几支名为“蝴蝶王”的烟花,可是当他点燃一支烟花时,突然火花竟朝相反方向钻进他的衣袖里,文文当即被吓懵了。很快袖口被火花点着,围观群众见状立即帮忙灭火,但文文的右手手臂还是被烧伤了。经医院诊断,伤口深及肌肉,构成Ⅱ度重伤。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对出售烟花的烟杂店展开了调查,发现该店是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非法销售点,那里的烟花爆竹均没有任何合格标识和生产日期。据店主卓某交代,这些劣质烟花爆竹是春节前通过非法渠道购进的,本想趁机赚点小钱,没想到出现如此严重的意外事故。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卓某进行了处罚。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