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余芳芳北法
宁波晚报讯江北孔浦街道绿梅社区居委会为向一名居民催缴一年36元的卫生管理费,无奈地提起了诉讼。昨天,经江北区法院调解,被告居民终于缴付了这笔费用。
社区居委会是根据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向居民收取一年36元的卫生管理费的,但被告居民经社区居委会多次做思想工作仍不缴付这36元钱。社区居委会认为,该居民既不是帮困对象,也不是低保户,毫无理由减免这项收费,拒绝缴费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还侵害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居委会从维护全体居民利益考虑,也为保障今后卫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上法院同这名居民论理说法。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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