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仲晔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市教育部门获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于昨天正式出台,对全市80多万名广大中小学生来说,这不啻是一个福音。
《意见》包括评价和考试制度、必要的教学常规、监控体系等内容:
不得以学科成绩作为惟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学校的名次,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惟一标准来评价、奖励学校和教师。降低文化课考试难度。期中、期末考试的难度值控制在0.7以上,中考的难度值控制在0.7-0.75。
教师要改革课堂教学模式,课堂内要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做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下同)不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高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提倡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把时间留给学生从事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
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学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学校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学生(包括寄宿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
除周六上午可组织部分高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文化课外,非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特许,学校不得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等。从2005年开始,停止高中的创新实验班招生等。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意见的出台,对我市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虽然有许多意见内容在我市早已经实施或试点,如评价、考试制度和难度、学生在校时间等等,但还是有些做法与新规定有距离。如对教辅书的限制规定方面还不够详细,对各种办班的意见还不够明确等,特别是一些全新的规定,如取消早晚自修、签订“减负”责任书等,届时将会作一些适当的调整。(来源:宁波晚报)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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