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林伟通讯员王燕)记者昨天从海曙城管部门获悉,在房屋产权单位发出终止租赁合同的通牒后,海曙偃月街一家夜宵摊经营者近日不得不主动向城管部门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及滞纳金1000元。这也是城管月湖中队首次实施今年制定的城管协防措施,立即见了效果。
偃月街夜宵摊占道经营,多次整治效果都不佳。去年“市容大整治”期间,这家夜宵摊顶风作案,将桌椅摆放到人行道上及月湖公园内经营,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群众意见很大。海曙城管月湖中队依法从重处理,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去年10月2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经多次督促,经营者仍拒绝履行处罚,月湖中队遂启动了今年制定的城管协防措施。他们主动与该夜宵摊店面产权单位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并要求店面产权单位配合城管工作,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产权单位也表示,将从公共利益出发,积极配合支持城管部门工作。随后,产权单位要求夜宵摊店主尽快与城管月湖中队联系,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缴纳罚款,否则要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此举震慑了夜宵摊经营者,他立即主动来到城管月湖中队,保证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了行政处罚金5000元及滞纳金1000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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