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范萌)昨天,市物价局公布,我市即日起取消1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物价、财政部门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严禁将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本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涉及公安、工商、建设、农业、文化等30余个执收部门,包括驾驶证审验费、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出国政审费、科技奖评审费、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工本费等。这些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是经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收费;有的是随国务院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应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也有一部分是属于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去年我市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共取消了7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上这次取消的127项收费,已累计清理取消了涉及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202项。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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