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11日消息(见习记者吴凤 通讯员刘耕)4月8日,记者跟随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一同前往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就邬某夫妻俩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某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邬某夫妻俩向该支行共借款78572.50元,双方发生还款纠纷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于2004年8月23日自愿达成协议,由夫妻俩在2004年8月底前支付人民币20000元,余款人民币58572.50元在同年9—12月间每月支付人民币14643.13元,并承担原告因主张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达成协议后,夫妻俩并没有按照协议条款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而是一再逃避还款的责任。原告及代理律师在多次上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10申请海曙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8日一大早,海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就从宁波出发前往宁海进行执行。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邬某夫妻俩,并将他们俩带到了宁海县人民法院,但俩人始终以百般借口推托现在无力还款。最终经过两地法官的思想工作,临近傍晚时夫妻俩才答应当即先还款4万,其余款项将在5月15日前还清,并由宁海县某厂提供了担保。当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拿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还款时,对两地的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借钱容易还钱难 法院强制执行终如愿
稿源: 2005-04-11 09:47:56
中国宁波网4月11日消息(见习记者吴凤 通讯员刘耕)4月8日,记者跟随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一同前往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就邬某夫妻俩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某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邬某夫妻俩向该支行共借款78572.50元,双方发生还款纠纷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于2004年8月23日自愿达成协议,由夫妻俩在2004年8月底前支付人民币20000元,余款人民币58572.50元在同年9—12月间每月支付人民币14643.13元,并承担原告因主张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达成协议后,夫妻俩并没有按照协议条款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而是一再逃避还款的责任。原告及代理律师在多次上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10申请海曙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8日一大早,海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就从宁波出发前往宁海进行执行。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邬某夫妻俩,并将他们俩带到了宁海县人民法院,但俩人始终以百般借口推托现在无力还款。最终经过两地法官的思想工作,临近傍晚时夫妻俩才答应当即先还款4万,其余款项将在5月15日前还清,并由宁海县某厂提供了担保。当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拿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还款时,对两地的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编辑: 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