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张贻富通讯员纪祥云)23岁的安徽人欧某去年从我市某高校毕业后与几个同学一起开了一家网络公司。去年12月中旬,另一名同学徐某找到他,称其所在单位委托海曙一家网络公司建立了一个网站,每年要交1500元管理费。徐某刚进那家单位,想显示一下能力,要求欧某重新开发建立一个网站,可以自己管理。欧某二话没说,立即上网进入海曙那家公司的后台服务器,上传了两个木马程序,将该公司的相关程序全部下载下来,结果被那家公司发现并报了警。
近日,海曙警方经侦查将欧某抓获归案,对他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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