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视频新闻
创文明交通路口活动今日启动
稿源:  | 2005-04-26 10:56:23

w1.gif

w2.gif

    中国宁波网4月26日消息(见习记者陈捷)为纪念《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暨创建文明交通路口活动启动仪式今天上午9点在宁波市天一广场启动。毛光烈、郁义康、巫波伦、卓祥騋等市文明委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按照宁波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的总体部署,根据“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系列流动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广大志愿者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创建“文明交通路口”活动。

    据介绍,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各区文明委等部门牵头,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宁波市市民文明守则》、《宁波市市民“十不”规范》教育,通过群众评议,专家讨论、图片展览、漫画摄影等各种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同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咨询、《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宣传图板评比、交通文明图片巡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良好风尚。另外,以创建文明交通路口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主要包括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不按人行横道灯指示行走、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骑车、自行车(电动车)骑车带人、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机动车闯红灯、乱停车等。努力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上,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主任毛光烈同志发言并宣布活动启动,机关干部代表、公安交警代表以及志愿者代表也分别发言。启动仪式结束后,市领导及出席大会人员参加“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签字,并上街分发宣传资料、协管交通。

w3.gif

w7.gif

【编辑:王定焕】

创文明交通路口活动今日启动

稿源: 2005-04-26 10:56:23

w1.gif

w2.gif

    中国宁波网4月26日消息(见习记者陈捷)为纪念《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暨创建文明交通路口活动启动仪式今天上午9点在宁波市天一广场启动。毛光烈、郁义康、巫波伦、卓祥騋等市文明委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按照宁波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的总体部署,根据“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系列流动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广大志愿者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创建“文明交通路口”活动。

    据介绍,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各区文明委等部门牵头,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宁波市市民文明守则》、《宁波市市民“十不”规范》教育,通过群众评议,专家讨论、图片展览、漫画摄影等各种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同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咨询、《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宣传图板评比、交通文明图片巡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良好风尚。另外,以创建文明交通路口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主要包括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不按人行横道灯指示行走、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骑车、自行车(电动车)骑车带人、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机动车闯红灯、乱停车等。努力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上,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主任毛光烈同志发言并宣布活动启动,机关干部代表、公安交警代表以及志愿者代表也分别发言。启动仪式结束后,市领导及出席大会人员参加“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签字,并上街分发宣传资料、协管交通。

w3.gif

w7.gif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