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镇海炼化偷油案中的关键人物宁波特种油品厂厂长卓某昨日在镇海法院受审。根据一些公开的资料,卓某先后行贿11次,“银弹”击倒了17人。镇海检察院在法庭上指控,卓某涉嫌行贿的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关于镇海炼化的10余起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在昨天终于有了交汇点,大到上千万,小到几万,在检察机关指控的卓某行贿“名单”上,几乎每个涉案人员的名字都赫然在目。卓某行贿手法“力度”之大,“效果”之好,令人咋舌。即便是没有任何行政管理职务的工人,只要卓某认为对他往外偷运油有利,就动辄奉上数十万元贿赂以方便“办事”。至于在一些关键性职务上的人,卓某更是“慷慨大方”,最高行贿数额甚至达到1500余万元。
据了解,卓某最先结识的是镇海炼化工业贸易总公司原综合经营站主任何某,何某正是在此案中受贿数额最大的一人(何某因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其收受的赃款赃物均被予以没收或追缴)。打通了何某这一重要关节后,卓某又通过朋友、受贿者介绍,认识了更多对他偷运油有用的炼化内部人员,在6年多时间里,卓某费尽心思逐一击破,一步步扩大行贿范围,逐步建起了他的偷运油网络。
昨天在法庭上,卓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基本表示认罪。镇海法院未当庭宣判。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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