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检查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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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5-02 11:43:46
□记者蔡铁锋
宁波晚报讯市物价部门将从6月10日至11月10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采取事先告诫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办法,范围涵盖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相关部门。对顶风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高等院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定向费、建校费、补考费、重修费等费用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各类学校违反规定,变相多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或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其他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
6月初将召开教育收费告诫会,通报问题,重申教育收费政策,布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能主动纠正问题的,依法从轻处理;对在重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尤其是顶风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顶风违纪向学生乱收费,或对抵制乱收费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