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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提出十二项要求
稿源:  | 2005-05-09 06:42:06
    宁波日报讯(记者唐慧卿)我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全市人民正在为把宁波建设得更加文明和谐而加油。昨日,市文明办特意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梳理,把《测评体系》中涉及测评市民文明行为的主要指标进行了分类。总共四大类12个项目,您对比看看,自己能为文明城市评选添几分。
    公共场所道德。包括公共场所没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没有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没有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没有手机、BP机的声音。
    市民交通行为。包括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闯红灯;交通畅通,没有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自觉有序地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
    公共设施维护。包括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没有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等。
    人际互助。公交车上能够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特别是为外地人热情指路;对孤、老、残、弱者提供志愿服务等。
    另外,《测评体系》涉及的实地考察和调查问卷内容,市民们还应该熟知“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和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知晓我市宣传过张祖安、黄东华、张建昌、徐亚芬、李如成、嵇蓉珍、潘相元、吴训威、王延勤等重大典型;经常参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体育锻炼、形势教育等主题活动;当别人遇到危险需要帮助时能见义勇为,或者寻求打110等其他援助;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和志愿者服务以及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积极支持捐献骨髓等公益行为,等等。
    此外,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党政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文字等。对“窗口”单位从业人员的规范化服务作出了不同规定,如:工商、税务、电信等系统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服务规范、态度良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仪表整洁、用语文明,行车时不打手机、不吸烟;派出所、交警要公正执法、文明执勤,等等。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