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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进水底隧道罚20元
稿源:  | 2005-05-11 07:30:56
    东南商报讯(记者许玉芬)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出台实施《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市水底隧道的管理,保护水底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底隧道交通畅通。
    目前我市有甬江隧道和常洪隧道两条水底隧道。办法规定,甬江隧道两侧边沟外缘各15米范围为安全保护区域,常洪隧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范围为安全保护区域。此外,非机动车进入水底隧道,除责令其改正外,每次将处50元罚款。行人在水底隧道通行,将被处20元罚款。在水底隧道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动用明火,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