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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墙门“邻里守则”18年没变
稿源:  | 2005-05-11 11:08:59
    □记者王景波通讯员沈珞马宜奋
    宁波晚报讯住在奉化城区锦屏北路17号同一老墙门的30户住户换了好几拨,但18年来,新老住户按照“邻里守则”约定,共创墙门文明,在当地传为美谈。
    昨天,记者走进了该墙门3单元106室的周月英家。周月英说,这么多年来从未为楼上“滴水”问题烦恼过。在1单元302室周根清家,记者从阳台上俯视,发现一楼6户人家的院子里没有一点垃圾。
    老楼长叶鑫说起“邻里守则”来滔滔不绝:1987年,住宅楼落成第二年,30户人家搬入后不久就开了次“邻里会”,这些刚刚认识的邻居约法三章:一、楼下人家晾东西时,楼上人家不得晾滴水的衣物,并不得把垃圾扔到楼下;二、每个单元都要卫生轮值,如1单元的安排是每户每月清扫3天,楼下的道路由3个单元分包;三、楼长和组长对“所辖”住户有个基本了解,以便有事能及时照应。此外还有不占用公共通道、不发出噪音等。
    18年过去了,锦屏北路17号原来的老住户只剩下10户,但无论住户怎么换,这些守则都被住户们遵守着。现在,这里的住户说起墙门的事,开口就是“阿拉墙门”。大伙说,容易使邻里间产生矛盾的细节有了约束,邻里相处更亲近了。谁家有喜事,喜蛋喜糖让邻居分享;谁家烧煤炉,顺带灌了对门的热水瓶;外出不方便孩子同行,邻居会为你照顾;过年过节,邻里出门互留钥匙是常事;来客吃了“闭门羹”,先到邻家小坐……说17号住户关门是“一小家”,开门是“一大家”,还真差不离呢!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