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进口心脏起搏器请注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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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5-13 07:24:04
宁波日报讯(记者张燕通讯员周燕华)心脏病患者或医疗机构请注意了,从6月1日起,购买进口心脏起搏器请向经销者索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检测报告》原件,以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目前全市心脏起搏器的年需求量近300台,绝大多数依赖进口。为确保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进口心脏起搏器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合格评定,合格评定后的每台进口心脏起搏器均随货附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同时,每台产品上应标注有“CCC”认证标志。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