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餐具要收1元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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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5-14 10:54:36
□记者吴震宁实习生李廷振
宁波晚报讯去火锅店用餐,在付款时竟被告知要加收每人一元的一次性餐具工本费。昨天,市民王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昨天中午,王小姐约了三五好友去江东小肥羊火锅店用餐。几人饭桌上谈谈笑笑,甚为开心,可吃完饭付款时的事情却把大伙之前的愉快扫得一干二净。原来服务员告诉他们,除了餐费之外,还要加收每人一元的一次性餐具工本费。虽然收费的数目不大,但饭店的这种做法还是让王小姐颇感不解:“用餐总需要有餐具,这餐具不应该是饭店提供的吗?怎么还要收费?而且在用餐之前服务员也没有说这餐具要收费。”
在跟服务员交涉后,王小姐得知,其实饭店还是有其他备用的非一次性餐具提供的。但是店方认为,在顾客坐下后把餐具的包装打开了,就表示顾客默认了这一收费,而且餐具的外包装上也写明了每份餐具工本费一元。如果顾客不愿使用这种一次性餐具,也可以向他们索要备用餐具。可王小姐还是感到非常迷惑,因为事前服务员既没有告诉他们这样的餐具还要收钱,更没有告诉他们还有其他餐具可供选择。
小肥羊餐饮公司负责人童先生随后表示,小肥羊火锅店的这种做法其实是从北方一些城市照搬过来的模式,因为在北方的许多火锅店,一次性餐具都是需要收费的。他们目前在宁波市场也正处在摸索阶段,如果这样的模式不适合南方城市,他们将会考虑取消或者调整。
市消协的同志告诉记者,餐饮行业在向顾客收费之前应当有义务向顾客告知收费原因。如果顾客得知其收费的原因后,觉得不妥是可以不付费的。而饭店在没有告之顾客收费原因的情况下,向顾客收取费用,这样的收费要求应当被看成是无效的。小肥羊火锅店在向客人收取这一元工本费之前,是应该向顾客解释原因的,如顾客在使用前并不知情,则可以拒绝支付费用。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