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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树者受罚种树教育乡亲
稿源:  | 2005-05-19 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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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的父亲表示要护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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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陈某盗伐的树桩还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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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小树苗长势良好。  本报记者 王增芳 图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邢丹)去年慈溪范市的一名男子因盗伐林木而被判去种树护林3年(本报曾作报道),时隔1年,如今树种得怎样呢?昨天,记者赶往慈溪范市镇,来到了被判去植树护林的小施山村村民陈某家。
    为了弥补盗伐所带来的损失,如今,陈某一家人都在植树护林。在三北镇农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陈某种树的地方。两排小树苗整整齐齐地立在当初被陈某砍倒的光皮树林带上。残留的树桩也抽出了新枝,长到1米高。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选的树苗很健壮,而且陈家人精心护理,这些女贞树全部成活,长势非常好。
    慈溪法院在判决时曾对陈某植树护林应达到的标准作出规定,要求种植规格和质量严格按照慈溪林业局71号技术标准执行,并应保证90%以上的成活率。陈父告诉记者,慈溪法院判决后,怕达不到标准,他们多买了14株“女贞”树苗,前后共花了近5000元。就在法院判定他们种树的地方,亲朋好友10余人忙活了一整天,将184株女贞树种了下去。
    为了养好这184株小树苗,不光是陈某,陈家近10口人都花费了不少心思。陈父称,去年天气异常炎热,他们全家早晚轮流到附近水源取水,浇灌树苗。树苗渐渐长起来后,大家又隔三差五过去看看,时不时除草施肥,丝毫不敢怠慢。在他们的精心呵护下,1人高的树苗长高了1米多,胸径足足粗了一倍。
    陈某当初砍树是为了节约他开水生意的成本,如今开水依然在卖,用于烧开水的枯枝却都是他花钱买来的。陈父告诉记者,花了这么大力气种树,他们已经深深意识到砍树的不对。
    然而这件事的意义还不仅仅在此。小施山村村民告诉记者,去年在林带砍树的不只陈某一人,现在陈某种树的地方就好像一个警示标志,附近的人,特别是烧开水的,都了解陈某的故事,都知道砍树是要被罚去种树的,没人再敢打防护林的主意。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