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0%以上一律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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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5-27 07:28:22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宋惕安)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交警部门在目前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中,严格执行省公安厅交管局提出的“六个从严”要求,对6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理。
这6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分别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驾驶证;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驾驶证;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日至15日拘留。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强调,对这些严管措施,各地必须严格执法,不得降格处理。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