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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农村欠发达地区还需努力
稿源:  | 2005-05-30 06:51:35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市人大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通过最近几年的扶贫帮困,农村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变,但扶贫帮困工作还需继续努力。
    对市政府关于农村欠发达地区扶贫帮困工作情况进行审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冯雪尧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欠发达地区扶贫帮困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182个市级重点扶贫村中,2004年村集体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还有44个,占24%,1万至5万元的有83个,占46%,大多数贫困村还没有达到市委、市政府2000年提出的“经过四年努力,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基本达到5万元”的目标;去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还有102个村,占一半以上,农民因病致贫,因家庭缺少劳动力而贫困,因子女教育而负债的现象较为普遍。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政府及其部门扶贫帮困工作机制有待创新。一是扶贫帮困工作缺乏长远的规划,如“康庄工程”建设与下山移民缺乏统筹安排,有的在计划移下来的山区村庄修建康庄公路,路建成了,结果村却空了。又如一些希望小学建成不久,由于农村中小学校撤扩并,使许多校舍闲置。类似情况造成了资金等的浪费。二是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山区农村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受到影响,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如奉化大堰镇,为保护横山水库的饮用水源,四年来仅关闭和外迁企业就使镇里每年财政收入减少2000多万元,也使村和农户少了收入来源。三是扶贫资金使用尚未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市级扶贫资金使用比较分散,缺少整合,部分项目效益不理想,导致有限的扶贫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扶贫政策也亟待完善。目前市财政投入力度与繁重的扶贫脱贫任务不相适应。在财政投入中,对欠发达地区镇乡、村的倾斜政策尚不完善。如“康庄工程”建设需要镇乡资金配套,有的需要村里给予补助,而不少镇乡和村本身相对贫困,难以拿出配套资金,致使财政支持政策无法落实。此外,对下山移民的补助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等,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市政府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扶贫帮困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制定扶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督促有扶贫帮困任务的县(市)政府制定相应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要完善扶贫帮困的组织领导、考核、挂钩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切切实实地促进农村欠发达地区的发展。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