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伤眼获偿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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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6-03 07:38:02
东南商报讯(记者蒋继斌通讯员包晓鸣)今年1月,李某在燃放爆竹过程中,右眼被炸伤。经过几个月的医治,右眼完全失明,医疗费用也用去1.8万元。为此,李某家人向鄞州消协投诉,认为是爆竹质量问题导致李某受伤。消协人员马上联系批发商,经了解批发商为一家正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进货和销售渠道正规,所售的烟花爆竹也能出示质量合格证。
考虑到李某一家的实际困难,经过近5个月的调解,爆竹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给李某1.5万元人民币。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