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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爆炸,伤的都是眼睛
稿源:  | 2005-06-05 10:40:13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包晓鸣海工商
    宁波晚报讯回想起春节前放爆竹那一幕,家住鄞州下应街道的李某至今心有余悸。
    今年1月7日,李某在某烟花爆竹零售部购买了爆竹。燃放过程中,李某右眼严重受伤。“爆竹突然爆炸,质量肯定有问题……”鄞州消协人员接投诉后联系到该爆竹的批发商,却发现这是一家正规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所售的烟花爆竹均有质量合格证。到底是爆竹质量问题还是燃放过程中操作不当无从考证,让纠纷处理陷入困境。
    经几个月的医治,花费1.8万元的医疗费用,李某终于出院,但右眼已经完全失明。
    考虑到李先生一家的实际困难,鄞州消协人员数次联系该爆竹经营公司。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爆竹经营公司从人道出发,补偿给李先生1.5万元。
    又讯“幸亏有工商‘12315’帮我们,真是太感谢了!”前天上午,老裴在海曙工商分局“12315”受理室内,拿到了啤酒厂方赔给他儿子的两万多元钱。
    老裴是安徽无为县人,前不久带17岁的儿子裴大俊来宁波打工。5月11日中午,裴大俊到他们暂住地西郊王家湾附近的一家烟杂店去买某知名品牌瓶装啤酒,回家途中,啤酒瓶突然爆炸,裴大俊面部被炸伤,其中一个眼球也被玻璃割伤。裴大俊被送到医院救治。
    当天下午1时许,老裴拨打“12315”投诉。海曙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医院调查,并于当天下午与该啤酒的生产厂家取得联系。“12315”工作人员了解到,由于才到宁波打工不久,老裴身上没有多少钱,厂方当天即派人送来了5000元现金,以作医疗费用。
    据了解,经过医院方及时抢救,裴大俊的眼球现已基本保住。而经过调解,啤酒厂方前天上午与老裴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支付2.8万元,作为对裴大俊医疗费、家属误工费、回家路费等的赔偿。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