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宋惕安)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在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比中,我市被公安部、建设部评定为“保持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在全国实施“畅通工程”参评的774个城市中位列第五名。
据了解,此次被评定为保持一等管理水平的城市主要有大连、南京、青岛、长春、宁波等11个城市,其中宁波位列第五名。这也是我市继2003年之后再一次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并且由原来的全国第七名提升到了第五名。
另外,在此次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中,我市象山、慈溪、奉化被评定为二等管理水平城市,余姚、宁海被评定为三等管理水平城市。
来源: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