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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应为旅客投保
稿源:  | 2005-07-24 07:04:1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公管处获悉,交通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客规》),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该规章规定客运车辆经营者应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宁波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崔金平向记者介绍了《客规》的新内容。根据《客规》要求,客运车辆经营者应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途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车辆经营者要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进行赔偿。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或者投保已过期的,运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客规》还要求,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身高1.1米以下的儿童)。为便于运输组织,要求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在购票时声明。

(东南商报记者杨继学通讯员魏伟)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