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薛智谊)市经委和市电业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备发电机使用的通告》,严禁居民家庭擅自安装各类自备柴(汽)油发电机;用户确需安装,必须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经电力部门审批备案才可安装。
市电业局有关人士介绍,不少用户买回发电机后,直接叫电工拉线安装,有的甚至自己拉线安装,缺乏专业安装人员的技术指导。私自安装犹如给电网安全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如果自备发电机装置不规范,尤其是未安装防止“倒送电”装置的双投闸刀,就有可能发生“自发电”倒过来向电网输电,从而造成线路上的工作人员或居民触电。宁波去年夏季就连续发生过两起自备发电机倒送电导致触电身亡的惨剧。
《通告》明确指出,未经电力部门同意,居民家庭严禁擅自安装各类自备发电机,所有用户新装的自备发电机组,必须凭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向当地供电企业书面申请办理。使用原封存的自备发电机用户,应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同时,用户须按供电企业审核的不并网自备发电机接入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供电企业核准后才可以施工,用户不得擅自更改。竣工后要经过供电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双方签订使用安全协议书后才可以投运。凡未办相关手续,已自行安装、使用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用户,必须立即暂停使用,经检验合格后补办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