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消息 日前,涉嫌故意杀人并制造仇杀假象,企图转移警方侦查视线的贵州籍男子范某,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4年1月3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因经济纠纷将同住一室的老乡丁某杀害后,抛尸于距离暂住房约20米外的一条小路上,并在尸体旁放置了一把砍刀,企图制造仇杀假象转移警方侦查视线。被抓后,范某向警方交代称,“与死者在经济上有纠纷,并且和死者妻子有感情纠葛”,遂起了杀人之心。(东南商报2004年2月2日第3版已报道)
后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只是因经济纠纷而故意杀人。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