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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拘留!
稿源: 东南商报 记者胡珊通讯员周红楚云  | 2005-08-09 10:24:36

  中国宁波网消息 一方面假意与申请执行人签下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又偷偷将自己的住房卖给他人。慈溪一名“老赖”的行为致使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8月5日他被刑事拘留。

  干某是一名建筑小包工头,自2003年3月10日始,慈溪法院陆续受理了以他为被执行人的4件执行案。执行之初,干某一再表示,他是因为别人欠他的工程款没有付清,才导致目前他无财产可执行,连他居住的房子也是向朋友借来的。今年3月,慈溪法院对干某居住的房屋重新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房屋原系陆某所有,1994年左右她将该房卖给了干某。2004年12月6日,干某冒用陆某的名字和签章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干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于7月15日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后,干某仍存侥幸心理,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