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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事务所:有市民要注册“麦莎”商标
稿源: 宁波日报 记者张燕  | 2005-08-09 15:03:03

  中国宁波网消息 宁波人真有商业头脑,强台风“麦莎”刚过,就已经有人打起了它的主意。昨天上午,宁波市商标事务所一连接到了两个电话,两位市民不约而同地来电咨询注册“麦莎”商标。

  昨天上午8点40分左右,刚刚上班的事务所工作人员接到了第一个电话,有人要注册“麦莎”商标,目标是将其注册为电动自行车。大约1小时以后,又有一位男士致电商标事务所,称要在服装等商品上注册“麦莎”商标。

  事务所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联网的商标注册系统查询得知,还真没有人注册过“麦莎”商标。“由于‘麦莎’也没有别的什么意思,是完全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这样说。据了解,用台风名字注册商标并非首次。2000年第8号台风“杰拉华”造成了很大影响,之后就有人成功注册了“杰拉华”商标。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