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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自带纸质档案 通知书收到会有迟早
稿源: 东南商报 记者毛信意  | 2005-08-09 15:13:06

  中国宁波网消息 今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针对一些考生的种种困惑,记者昨日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招办的有关负责人。

  纸质档案不必自带

  许多考生已收到了省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有的高校在录取通知书上要求考生自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档案(纸质)”。省招办表示,今年确实有部分省市要求考生自带纸质档案,浙江省仍然规定,由省招办统一将录取新生的纸质档案直接邮寄到高校,未录取考生的档案则在录取结束后,由各市招办直接带回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因此,浙江考生不需要自带档案,也不需要另付费用。

  通知书收到会有迟早

  有的考生已被第二批、第三批高校录取,但至今还没有收到通知书。省招办有关人员表示,录取通知书是各录取院校寄发的,寄发时间不同,考生收到的时间也会有早有晚。只要电脑确认已经被录取,书面录取通知书总是会收到的。特别是预录取的考生,在当地招办确认已被录取后,不必再担心。还没有录取的考生,也可以打电话与录取学校联系。

  弃学会留下不诚信记录

  有的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又觉得不很理想,因此想放弃上大学的机会。省招办有关人员表示,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态度。因为,对于招生学校来说,这样会浪费一个招生指标,对其他想进这所学校而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来说,失去了一个机会。对于考生本身来说,根据目前政策,当年高考录取不报到,虽然不会影响来年的高考再录取,但将会在考生的电子档案中留下记录(事实上是信用不良的记录)。因此,对于高考学生来说,必须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如果考生在录取之前已经决定放弃录取机会,可以提前向志愿填报院校要求放弃,请学校取消自己的录取机会,档案不提走,也将机会让给别的考生。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