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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报案又要撤案原来妹妹是嫌疑人
稿源: 宁波晚报 记者肖勇通讯员冉军史宏宁  | 2005-08-09 16:03:28

  中国宁波网消息 前天下午,暂住在江东白鹤新村的湖北姑娘杨某终于做通了妹妹的工作,妹妹小杨正从家里赶往宁波的途中,今天可以到达宁波。妹妹这次宁波之行是向民警投案,而将妹妹“交”到警察手中的正是杨某。

  姑娘报案报了案又要撤案

  1日下午,江东白鹤派出所来了位二十七八岁的姑娘,姑娘姓杨,湖北人。当天上午,杨某拿银行卡去自动取款机提取现金时发现卡里的2000多元现金已被提走。回家后,杨某对合住在一起的老乡、妹妹都问了一遍,没人承认拿了她的卡取过钱。无奈之下,杨某下午到派出所报案。

  2日,杨某再次来到派出所:“警官,这案我不报了,能撤掉吗?”民警说,此案已构成刑事犯罪,并移交给了刑侦民警,同时询问杨某要求撤案的原因。杨某良久不语,只要求撤案。

  母亲责怪你会毁了妹妹前程

  与此同时,刑侦民警也赶到派出所。原来,在白鹤邮局附近一家储蓄所的监控录像里,民警发现了拿着杨某卡取钱的女子。杨某得知后脸一下白了,随后向警方吐露了要求撤案的真正原因。

  原来,当天报完案后,杨某回家将情况对大家说了。不久妹妹便告诉自己,钱是她拿去的。“昨天晚上在电话里妈妈大骂我一通,说如果妹妹被警察抓了,前程就毁了!”考虑再三,杨某决定到派出所撤案。

  警方执法无法满足撤案要求

  民警告诉杨某:案子已进入执法程序。在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卡取走她的钱已形成违法,而且数额已达到了刑事犯罪定罪的程度,目前嫌疑人已浮出水面,无论是从执法还是惩戒当事人出发都应继续调查。如果杨某翻供,否认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存款被盗取,则她涉嫌报假案,面临处罚的就成了杨某自己。

  民警告诉杨某,鉴于杨某与嫌疑人是亲姐妹关系,警方可以考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理。从教育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还是建议杨某妹妹接受处理。

  民警释法家“贼”算不算偷

  4月20日,本报报道了在宁波的生意人温师傅愤而将儿子扭进派出所,原因是儿子多次偷窃家中财物。与杨某不同的是,温师傅要求民警处理儿子,事后民警却未加惩戒,采取的是教育方式;这次杨某为妹妹说情,民警却无法同情她,这是怎么回事呢?

  民警指出,虽然两案同为一家人犯事,但4人的关系却有区别:属于上下代关系的直属亲属(父子、父女)有着财产继承关系,因此不能算偷;而此外的亲属则不同,凡属隐蔽情况下转移当事人财产都属偷窃行为。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