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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大学生入学不迁户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8-10 08:25:0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胡丽娜)记者昨天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近两年我市大学入学新生不迁户口者约占总数的三成。

  2003年公安部推出大中专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的便民措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户籍民警在户口办理过程中发现,愿意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大学新生,主要是想为今后就业提供方便;不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则认为,把户口放在原住地,如果遇上房屋迁拆等事项就无需来回邮寄相关证明材料了。

  户籍民警提醒即将跨入高校的大学生仔细考虑户口迁移问题,如确要迁移户口的,请务必在入学前后将户口迁出。同时要注意《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就读院校在市内的为1周,在市外的为1个月。新生们可以在入学前1周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和校方的《入学前注意事项》等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