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慈溪法院2名法官到浙江缙云一银行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因该行负责人故意拖延时间,使得被告在当天转走全部存款。8日,该银行被罚款3万元,其负责人也被罚款1000元。
据办案法官称,法院在审理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8月1日上午8:30,他们赶到此案被告的开户银行,希望查询被告的账户情况。然而该行负责人以种种理由推脱和拖延时间,他们在该行办公室坐了1个多小时的“冷板凳”。
次日,办案法官再次上门时,银行终于提供了相应的网上交易凭证。法官在凭证中发现,8月1日,被告以加急转账的形式将账户里的45万元资金全部转走,致使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无法采取。(记者胡珊通讯员楚云岑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