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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处的小金库还在运作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8-11 15:00:11

  □姜恒何野林锦何艳红

  中国宁波网讯案发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大吃一惊:“小金库怎么还在?”昨天,江东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贪污窝案,并对案件进行了剖析。

  作案手法隐蔽

  我市一研究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书记邱某、副院长阮某和党委副书记施某在2003年6月,以支付专家咨询费为名,从同为一个单位的某安全评估中心小金库中,每月提取3万元人民币,共提取30万元,3人各分得10万元。2004年1月,他们又从小金库内提出13万元,作为3人的年终考核奖。2004年3月,阮某担任该安全评估中心负责人期间,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从江东某商行虚开金额近5万元的发票3份,在该中心报销后占为己有。此后,江东区检察院对此进行了依法查办。日前,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后,以贪污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判处阮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判处施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因正常的专家咨询费也以同样方式支取,故自2003年6月至案发前,对3人共同贪污公款一事,连掌管小金库的出纳都不知道。

  “小金库怎么还在?”

  此前,该安全评估中心是以这家研究设计院原副院长颜某为首、其他6名设计院工作人员为股东成立的。这个中心利用设计院技术和资质上的优势开展安全评估,收益颇丰,由此引起了设计院其他员工的极大不满,上级主管部门查处了该中心,撤销了颜某的副院长职务,清退了个人股份,将该中心收归国有。设计院接管该中心后,邱某等人没有将已被查处的截留业务费的小金库纳入设计院财务账中,仍将该中心作为设计院的小金库进行运作,且愈演愈烈,账外资金额达200余万元。对此,上级主管部门一概不知。

  办案检察官剖析

  目前我市许多设计院正处于从国有事业单位向股份制单位转制过程中,由于这些设计院经营时间长、技术力量雄厚,在一个行业或区域内难遇对手,一旦转制后,利润回报丰厚,有个别单位通过私设小金库的方式逃避税收,而这些小金库往往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