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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科技能力 宁波08年要成为科技强市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8-13 16:34:5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朝晖通讯员袁小林)宁波要走科技自主创新之路,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并在2008年使宁波成为科技强市。这是市政府在昨天的全市科教大会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中提出的目标。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意见》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2008年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5%

  《意见》提出,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目标是:到2008年,基本形成满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需要的科技支撑体系,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进入科技强县(市)区行列,宁波市成为科技强市。

  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要素配置优先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形成规模、形成特色。对新创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50万元;对通过市级有关部门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配置上给予优先。实施“春苗计划”和“科技创业之星计划”,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大对获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业标准的财政补助力度。

  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补助300万元

  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的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300万元,对列入省级的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100万元。加快重点实验室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300万元,列入省级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150万元。加快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列入国家级孵化器创建计划的管理单位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100万元,列入省级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50万元。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完善技术要素入股、股权分红制度,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和增资扩股,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以期股、期权等分红形式,奖励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红利转为股权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同级税务部门审核予以免征。

  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奖励先进

  加大科技创新表彰和奖励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奖项,重奖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加大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到2008年,市、县级市以及县(区)的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5.5%、4.5%和3.5%,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引导带动企业科技投入比重达到1:8。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