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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个人住宅 抽逃公司资本受罚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8-16 12:13:16

  中国宁波网消息 8月15日,奉化工商分局依法对奉化市康明工贸有限公司抽逃注册资本,处以15000元罚款。

  奉化市康明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工艺品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今年5月,公司负责人陶某因为个人建房急需30万元资金,向朋友借又觉得有损面子,于是陶某玩起“暂领款”花样,从公司抽逃30万元用于建房。奉化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注册资金有变化,并查出了30万元“暂领款”凭证。陶某谎称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想以此掩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执法人员经深入调查,查明这30万元用在了私人建房上。陶某眼看违法行为已经败露,为逃避法律责任,便急忙筹措资金填补,尔后百般抵赖。执法人员举证了奉化市康明工贸有限公司财务付款凭证、记账凭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据。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