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顾霄扬实习生吴捷徐叶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上午,家住余姚的李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诉说,自己被一个女的骗吃骗喝加偷窃,共损失了2万多元钱,对方为骗钱花样频出,有些表演甚至十分“感人”。李先生说,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大家,主要是提醒他人不要再像他一样被骗上当。
李先生三十出头。6月份,他在某报征婚广告上看到一则启事。李某和征婚人汪某联系上后,汪某表示愿意见面。一星期后,双方在天一广场见了面,互有好感。汪某提出想到李某家吃饭,李欣然应允。第二次见面时,汪某让李给她买了2000多元的美容、保健品,叫李某给她哥哥充了1200元的手机话费,还把李某2000多元的手机“借”去。不忍拒绝的李某一一满足了对方的要求。最后汪某说要到肯德基买吃的,结果一去不回。
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打电话给汪某,对方不接。李又发短信给她:你有勇气骗一个男人,为什么没有勇气接电话?没想到汪某打电话向李某诉苦:她一年前被朋友以买房子为幌子骗去近3万元!此后,她想把钱从别人那里骗回来。汪某发誓,今后不会再骗人了,希望能给她一次机会,李某默认了。
第三次见面时,汪某向李提出:“我发现你为人好,很想和你结婚,买个钻戒给我吧。”李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下午5点,汪某打电话要李某到某娱乐场所玩,两人从晚上7点一直玩到11点,由于时间太晚,两人到某宾馆开房休息。凌晨3点,李某发现汪某不见了,随身携带的6000元现金都不翼而飞,第二天上午8点,李某向警方报案。
李先生告诉记者,一方面自己年龄大,婚姻大事上心太急,轻易相信了别人;另一方面感觉社会太复杂了,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希望大家能从自己的遭遇中吸取教训。据记者了解,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