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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留由群众投诉决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8-22 07:23:20

  中国宁波网讯(江北记者站罗国荣王威通讯员陈芳)近日,江北区出台了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新办法。新的考核办法对群众评议高度重视,规定被群众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公务员,考核等次为不称职,面临降职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此外,新办法还着重强调了公务员对群众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对群众态度生硬、吃拿卡要者,即使没有群众投诉,同样要进行处理。同时,江北区还规定三种情况下,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即首次对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合计超过五分之一的;一年中病事假累计在30个工作日以上的;未完成上级规定的年度培训内容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