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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街地块两拒迁户被依法强制搬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8-23 07:25:0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海曙记者站胡宁军)冷静街地块的拆迁早在2002年底就已启动,但仍有个别住户不肯搬迁。昨天,两拒迁户被依法强制搬迁。

  冷静街地块既是非成套房改造项目,也是市政府为解决出行难而实施的重要实事工程。地块房屋拆除后,将建设从现解放南路到镇明路的解放路改线工程,以缓解市区东西向干道和兴宁桥卡口的交通压力。与道路改线同步实施的还包括公共绿地和停车场。“这个地块已有1361户居民陆续搬迁,但由于个别居民拒迁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海曙房管处负责人说,“冷静街项目已投入资金约4亿元,每拖延1天就要损失10多万元。”

  按照政策规定,被依法强制搬迁的两户人家中,冷静街46号住户被拆房屋的公房使用面积约18.3平方米,其中7.1平方米用于经营电器维修,如选择货币补偿,可得补偿费10万余元;如选择产权调换,可直接安置五类地区建筑面积约53平方米住宅一套,差价相互按实结算,但住户提出的补偿金是40万元。解放南路81弄43号住户被拆房屋的私房使用面积约17.6平方米,其中部分经营烟杂,可安置到五类地段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差价按实结算,但住户提出安置徐家漕建筑面积61平方米和67平方米住宅各一套,且18万元差价只愿支付4万元。

  在依法强制搬迁前,海曙拆迁办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多次走访两户居民,沟通解释,可最终未能达成协议。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拆迁单位申请作出《房屋拆迁裁决书》,责令两户居民今年1月7日前搬迁,但两户居民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近日,海曙区人民法院根据市房产管理局的申请,作出行政裁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