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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支书挪用公款被判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8-28 14:32:56

  中国宁波网消息 村集体的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村支书竟然随意挪用!26日,市科技园区梅墟街道钱家村的原村支书金惠海和姜陇村的原村支书严国荣一起在江东法院受审,并被一审定以挪用公款罪作惩处。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闻赛定作为同案犯,也被一审判刑。

  前案回顾

  金惠海于1977年10月至1983年4月任梅墟镇钱家村党支部书记,1983年6月被任命为乡镇邮电联营站梅墟邮电所(集体性质)负责人,1987年7月因赌博受到纪律处分被免去职务,1992年10月出任梅墟邮电所所长,1993年12月至今年4月任梅墟街道钱家村党支部书记。金惠海在担任钱家村党支部书记和梅墟邮电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累计数额达80万余元,去年10月已被法院按职务侵占罪论处。他还擅自挪用钱家村385万元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储蓄存单,为他的亲属从事营利活动提供贷款抵押,使巨额公款处于风险之中,去年10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新罪追究

  因被发现有新罪,已在服刑的金惠海昨天再次接受审判。原来,他不仅挪用本村土地征用补偿费,还看上了姜陇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向该村支书严国荣多次提出借用。经二人合谋,严国荣先后挪用了其中10万元借给金惠海用于还赌债,挪用了其中350万元借给金惠海亲属从事营利活动,还拿本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储蓄存单,为金惠海的亲属从事营利活动提供贷款抵押,使270万元公款处于风险之中。

  如出一辙

  前年年底,市科技园区汇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闻赛定与严国荣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截留鄞州区国土资源局返还给汇海公司的土地征用补偿费32.5791万元、返还给姜陇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146.443万元,然后划转到一家由他们二人的妻子名义注册的服饰公司账户中。去年年初,严国荣又与闻赛定合谋,由严国荣利用职务便利,将姜陇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储蓄存单抵押给银行,使这家服饰公司获得银行贷款200万元。上述巨款都经这家服饰公司借贷给一房地产开发商,以获取利息和预期收益。

  犯法才悔

  江东法院前天一审认定金惠海挪用公款630万元,判有期徒刑6年,与已在执行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严国荣挪用公款100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闻赛定挪用公款27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悉,三犯在案发前均已全数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另有500多万元违法所得,法院判决予以追缴(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