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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中小学校乱收费 请拨87191191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08-31 13:06:07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中小学将于9月1日正式开学。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秋将继续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即在全市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里,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此后学校将不能随意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下同)杂费标准最高额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和市级欠发达的14个乡镇、6个片的中小学)杂费标准最高额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未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或虽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但计算机配备未达到15:1(平均每15个学生一台电脑)的学校,杂费每生每学期应减扣20元。借读费每学期小学每生300元,初中每生600元。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各项包含的具体内容及标准也有明确的界定。此外,能提供住宿条件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收取住宿费。

  市教育局重申,全市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政策,禁止乱收乱支现象发生。杂费和住宿费要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代收费,由学校按规定代收代支,实行“多退少不补”。要加强宣传,坚持收费公示、公开、亮证、登记制度。开学收费前,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每一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期结束时,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将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等开支情况以明细清单形式,告知家长。此外,家长如发现学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可拨打教育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7191191。

  -相关链接

  教育部严禁学校违规收费

  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8月16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并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任何地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实行。严禁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坚决要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的政策,录取人数、分数和收费要坚持省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以任何名义挤占计划内招生指标。(记者毛信意实习生吕瑾)

  “一费制”问答

  ○什么是“一费制”?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杂费、课本费如何核定?“一费制”中的杂费,包括了学生家长或个人应分担的极少部分办学公用经费;还包括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补充性费用。

  ○收费标准是否全国统一?在全国不实行统一的标准。各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不起费用怎么办?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酌情减、免杂费、住宿费和课本费。据教育部网站

【编辑: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