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林森中国宁波网讯 由于“洞桥”二字意外被外地人用作水果商标抢注,洞桥人昨天特地找到本报,希望提醒市民:“洞桥”西瓜与“八戒”西瓜是两码事。
作为鄞州区颇具盛名的水果之乡,洞桥镇已创出不小名声的“八戒”西瓜,近年来曾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证、浙江省农博会金奖、浙江省十大品牌西瓜等荣誉。为保护“八戒”西瓜的品牌声誉,几年前,洞桥镇人就以农村经济综合开发服务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八戒”商标。然而,就在前不久国家商标局刚刚公布的第26期商标公告中,人们却赫然看到这样一则商标,商标字样为“洞桥”,注册类别为第31类,即鲜水果等类别,注册人系一姓宋的自然人。洞桥镇人在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个姓宋的自然人并非洞桥镇农民或水果经营户。
洞桥镇农村经济综合开发服务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澄清:“‘洞桥’西瓜绝对不是‘八戒’西瓜!”他希望市民今后购买时能认准“八戒”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