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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状告继母索要居住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09-01 08:49:3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琼通讯员江山成君)因为和继母有矛盾,15岁的少年陈锋几年来一直有家难回。今年,家里的新房子装修好了,为了能回家居住,陈锋一纸诉状将继母告上了法庭。前天,在镇海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陈锋是镇海某中学学生,1992年他的亲生父母协议离婚后,他一直随父亲生活。陈锋在庭上诉称,继母和父亲结婚之初,对他还不错。但妹妹出生后,继母和他的关系就逐渐出现裂痕。后来又因为他父亲老家住宅拆迁补偿问题,继母和祖父母发生矛盾,继母将不满发泄在他身上。陈锋时常遭到驱赶,只好搬到爷爷奶奶家中暂住。今年家里新房装修好后,他原本想在6月份搬回去住,但继母一直不同意。

  对于陈锋“被驱赶”的说法,他的继母王芬当庭予以否认。她辩称自己平时对孩子不错,但孩子成绩一直不好,还喜欢在社会上结交朋友并带回家,让她深感不安。如果陈锋不把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带回家,以后不要伤害妹妹,更不要随意对她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她可以同意孩子回家居住。

  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对双方都作了苦口婆心的劝说,最后拟出一份颇具人情味的调解书:王芬作为陈锋的母亲,应当给予陈锋基本的生活条件,应当允许陈锋入住新家,并承担对陈锋的抚养教育义务,直到陈锋能独立生活为止;陈锋应当尊敬、孝顺父母,爱护妹妹,认真读书,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