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江山成君)镇海15岁少年小衡将继母告上法庭,要求镇海法院判决继母允许他住进父母刚刚装修好的新家。前天,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少年回家居住被拒
1992年小衡的亲生父母协议离婚,小衡随父亲生活。1995年,小衡的父亲再婚,次年小衡多了一个妹妹。据小衡称,起初的二三年里,继母对他还不错,但此后由于种种因素,两人关系逐渐出现裂痕,他搬出去与爷爷奶奶暂住。今年家里新房刚装修好,他本想在6月份搬回居住,但继母不同意,父母的亲友、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果。
继母要求约法三章
庭上,小衡还提出他曾多次遭到继母的驱赶。对此,小衡的继母史某当庭否认。史某表示,她可以同意小衡住进来,但小衡必须满足她的3点要求。史某称,小衡成绩不太好,喜欢在社会上结交朋友,住进来后不能把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也带回家,而且因为双方关系不佳,希望小衡以后不要伤害妹妹,更不能对她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法官劝说双方体谅
法官了解到,小衡与其继母互生恶感是双方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于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双方互相体谅。最终,法官根据双方的意见拟出调解书,除了约定史某应当给予小衡基本的生活条件,允许小衡入住新家,并承担对小衡的抚养教育义务,直到小衡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还约定小衡应当遵循史某提出的几点要求,尊敬、孝顺父母,爱护妹妹,认真读书,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