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期即将出台的《鄞州区老年人员享受生活补助金实施细则》规定,未享受行政、事业单位、大集体以上企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障,未享受城镇职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及未享受其他相当于上述养老保障的人员,凡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者,从2006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由区、镇两级财政划拨的每月80元至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每月10日为这些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发放日。记者卢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