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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物业费的去向明明白白告诉业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9-05 15:44:32

  □记者程旭辉通讯员王满江

  中国宁波网讯 交了物业费,却不知道自己交的这些钱这一年中都被用到了什么地方———这是令很多小区业主困惑的事。不过从今年起,海曙区的业主将有望清清楚楚地知晓自己所交物业费的具体去向。记者昨日从海曙物业办获悉,该区已在全市率先推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公布示范文本”,以规范、统一物业公司财务公布的具体内容。

  市民目前每年所交的物业费事实上包括两部分,即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管理专项资金。依照物业费的这一构成,该示范文本也分为两份,分别为“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状况表(示范文本)”和“物业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状况表(示范文本)”。前者在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其所管理的小区年度物业管理费收入状况外,还详细列出了物业管理费的支出项目,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安全防范支出、卫生保洁支出、绿化养护支出等13小项;后者则明示了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的构成,包括房屋保修费、房屋公用部位及公用设施日常维修费、经营用房租金、绿化管理费、利用房屋公用部位及公用设施收益、装潢垃圾清运费等6大项。

  据海曙物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示范文本是征求物业公司及部分业主的意见后制定的。有了这份示范文本后,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公布一次自己所承接的物业项目的财务情况,公布的内容即统一为示范文本上所列的收支项目———这将使业主很清楚地知道:物业公司每年收缴了多少物业管理费,其中支出了多少、在哪些地方支出的,物业公司一年的盈亏如何?收缴了多少物业管理专项资金,这些资金是不是专款专用、具体被提用了多少?

  有物业公司人士认为,有了这份示范文本后,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将得到提高,业主应有的对物业费收支情况的知情权将能够得到保障,像现在敏感的停车费收取情况等都能为业主所知晓,从而有助于缓解目前甬城各小区普遍存在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对立情绪。

【编辑:吴素威】